• 市医疗急救中心120定点单位
  • 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 市、区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
  • 市物价诚信承诺先进单位
就诊指南 Treatment guidelines

医保须知

就诊须知
急诊须知
门诊安排
预约挂号
乘车线路
入出院须知
医保须知

医保须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就诊指南 > 医保须知
新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1、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市(区)职工医保在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在职人员):第一次为500元,第二次为400元,第三次以上为300元,第四次为200元,第五次及以上为100元;退休人员为在职人员的60%。但起付线最低不少于100元。报销比例为95%。
2、住院床位费享受待遇:一般人员20元/天,县级待遇人员30元/天,离休干部50元/天。地厅级待遇人员70元/天。
3、住院期间使用药品及检疗,乙类项目应先自付10%,丙类项目应先自付15%。
4、职工基本医疗门诊十六种慢性病种类
第一类五种: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
患者第一类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80%。
第二类十二种: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硬皮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冠心病;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III期高血压、糖尿病合并症。
患有第二类慢性病人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用完后,继续在门诊治疗所患病种的医疗费用,设定自付段700元,自付段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自付段以上的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75%。
第三类两种:III期以下高血压、糖尿病无合并症
   患有第三类慢性病人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用完后,继续在门诊治疗所患病种的医疗费用,设定自付段1000元,自付段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自付段以上的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6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1、住院结算:
城乡居民参保 一级定点医院 二级定点医院 三级定点医院 转外医院
住院起付线 100元 400元 600元 800元
 
住院结算报销比例 90% 80% 60% 40%
 
注:年度内基本医保最高报销金额10万元。 

2、住院床位费享受待遇:20元/天。
3、患者出院带药处方量为3-7天口服药,同一病种二次返院时间应在15天以上。
4、交通事故、工伤、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或服用、吸食、注射国家严禁使用的精神类药品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医保范围,交警部门提供了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的交通事故可纳入医保补偿。
5、门诊处方额平均每人次不超过100元,慢性病单张处方不超过200元。处方量一般不超过7日量,急诊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处方量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个月量。

新余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须知
       为了让您充分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的待遇权力,您必须做到:1、本人的医保IC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否则,自己的待遇将被受限;2、住院时,必须出示本人的医保IC卡、医疗证(城乡居民需出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根据医院的提示,办理住院手续;3、因急诊或当时没有携带医保证件,务必在24小时内提供并办理补刷手续;4、如因本人不刷卡,而无法进行住院费用的网络结算,视同放弃享受医保待遇的权利,住院费用不能报销;5、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费项目,诊治医生将会在征得您同意并签字后执行,否则,诊治医生将承担相关费用;6、住院时,您必须把病医治好以后出院,因为同一种疾病不能在十五日内重复入院,否则住院费用自理;7、出院时带口服药不得超过普通病7天量,慢性病15天量,否则超出标准的药品费用自理。

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办理手续
1、所需材料:
近三年的出院小结,近两年连续治疗门诊病历,近一年的CT检查及检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细胞学检查,其他与病种相关的材料等(CT、磁共振、同位素、内窥镜、心脏彩超、心电图)。
2、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证流程:
到医院医保办领取特殊慢性病申请表,就诊专科医生客观真实填写表中的内容,分管院长签字,最后在医务科盖章,本人携申请表和疾病相关材料到当地医保局申请办理。


  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指导
1、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就诊时,携带好本人的医保IC卡、慢性病卡(证)及慢性专用处方本,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诊。
2、参保人门诊治疗与本人申办门诊特殊病种无关的医疗费用自理。
3、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师接诊特殊病种门诊病人时,在病历上应详细真实的记录病情、用药和治疗项目等情况,一次处方用药不超过15天量,针剂不超过7天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量
4、病人在交费时应主动向收费用员出示医保IC卡、门诊慢性病卡(证)和慢性病专用处方本,以示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
5、费用结算由医院收费员在微机上一次性完成,参保人向员交纳自己应交的部分,统筹部分由医保局与医院结算。
 

门诊慢性病报销程序
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病人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门诊病历、慢性病卡到医保监督窗口审核后再到门诊收费处刷卡报销。
门诊慢性病执行二级定点医院院住院医疗起付标准400元/年和报销比例80%,其中:门诊I类慢性病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住院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水平,并与住院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II类每年最高支付5000元